学术会议备案报告制度
发布人: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1-01-19   浏览次数:335

学术会议备案报告制度

  

一、举办全国性(或国际性)学术会议是本中心科研工作必须完成的任务之一,征得教育厅、学校的支持、指导、批准是完成这项工作的必要前提条件。

二、必须在本中心召开重大学术会议前4个月向省教育厅及学校提交备案报告。

三、此项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实施

四、备案报告内容

1、会议名称、主要议题和预期目的;

2、会议的时间、地点及日程安排;

3、会议的参加人数规模;

4、会议的经费分项预审;

5、会议的征文方式;

6、会议成果的传播方式;

7、会议通知的样本。

五、凡举行国际性学术会议,本中心必须按照国家外事规定,报请相应一级外事管理部门审批,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。